餐饮公司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 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(一) 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1、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)生熟交叉污染。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,或被与生的食品原料接触过的表面(如容器、手、操作台等)污染,或接触熟食品的容器、手、操作台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。 2)食品贮存不当。如熟食品被长时间存放在十摄氏度至六十摄氏度的温度条件下(在此温度下的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),或易腐原料、半成品食品在不适合温度下长时间贮存。 3)食品未烧熟煮透。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,烹调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未达到七十摄氏度。 4)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。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是带菌者,操作时通过手部接触等方式污染食品。 5)经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七十摄氏度。 6)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。 2、化学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)作为食品原料的食用农产品在种植过程或生长环境中,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。如蔬菜中农药、猪肝中瘦精等。 2)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质,食品加工过程未去除。如豆浆未煮透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未彻底去除,四季豆加工加热时间不够使其中的皂素等未完全破坏。 3)食品在加工过程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。如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。 4)食用有毒有害食品,如毒蕈、发芽马铃薯、河豚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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